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基本编码:JN370890RLZX372014031007
实施编码:11370800004234373R4372014031007
事项版本:26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崇文大道5566号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层42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网站下载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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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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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名称 | 党组织关系转出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3-1102 电话:0537-6628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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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4〕9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党组织关系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才党委的党员申请党组织关系转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个人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纸 | 申请人自备 | 在灯塔-党建在线_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网站申请,按照相应文本如实填写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 受理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查验党籍状态和基本信息后在“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出,转往省外的,在审核通过后告知到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 即办 | 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0537)771050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 | 济宁高新区蓼河路7号(高新区人民法院) | (0537)271501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申请党组织关系转出是否需要接收党组织提供接收证明材料? |
解答 | 流动人才党员申请组织关系转出无需接收党组织提供接收证明材料,在转出申请上写明接收党组织名称即可。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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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3-1102
电话:0537-662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