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

基本编码:JN370890GH03372001988000
实施编码:1137081100432419265372001988000
事项版本:1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洸河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116号洸河街道办事处一楼为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区49-50号综合受理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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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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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名称 | 劳动争议调解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镇(乡、街道)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116号洸河街道办事处一楼为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区49-50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7-3236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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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网络投诉、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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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办发〔2014〕2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街道(乡镇)基层平台服务项目明细表》“劳动争议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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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仲裁请求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2.案件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辖范围。3.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4.被申请人明确,主体适格。5.仲裁请求明确、具体。6.仲裁申请书符合规定的要求。7. 仲裁请求未超过1年仲裁申请时效,或虽超过时效但有正当理由。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身份证 | 原件 | 1 | 4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行携带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颁发的身份证原件 | 是 | 无 | 无 |
仲裁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可下载查看示例样表 | 是 | 无 | 无 |
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可下载查看示例样表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受理 | 1个工作日 | 受理或不予受理 |
审核 |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 7个工作日 | 审核通过或不予通过 |
办结 |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办结 | 7个工作日 | 办结或不予办结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0537-771050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 | 济宁高新区蓼河路7号(高新区人民法院) | 0537-271501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业务咨询电话是什么? |
解答 | 0537-3236082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116号洸河街道办事处一楼为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区49-50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7-323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