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奖励申请

基本编码:JN370890GH110924e8045000
实施编码:55370811B47833415N60924e8045000
事项版本:1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高新区洸河街道办事处杨楼村村民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街道长虹路18号洸河新苑西北角杨楼村委会二楼杨楼村便民服务站1号综合服务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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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独生子女奖励申请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镇(乡、街道)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街道长虹路18号洸河新苑西北角杨楼村委会二楼杨楼村便民服务站1号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13355162879 |
||
监督投诉方式 | 网络投诉、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2年9月通过,2016年1月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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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辖区独生子女父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身份证 | 原件 | 1 | 4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行携带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颁发的身份证原件 | 是 | 无 | 无 |
独生子女证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计划生育部门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受理 | 当场 | 受理或不予受理 |
审核 |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 当场 | 审核通过或不予通过 |
办结 |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办结 | 当场 | 办结或不予办结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0537-771050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 | 济宁高新区蓼河路7号(高新区人民法院) | 0537-271501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业务咨询电话是什么? |
解答 | 13355162879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街道长虹路18号洸河新苑西北角杨楼村委会二楼杨楼村便民服务站1号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1335516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