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大禹西路创启大厦一楼柳行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区06-11号综合受理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90LHJD372003946000

实施编码:1937081100431545665372003946000

事项版本: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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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柳行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大禹西路创启大厦一楼柳行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区06-11号综合受理窗口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被征地农民参加居基本民养老保险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镇(乡、街道)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大禹西路创启大厦一楼柳行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区06-11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7-3236638
网址:http://zwfw.sd.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网络投诉、窗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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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社发〔2013〕3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衔接。 第三条 被征地农民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除获取相应的各类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外,由政府拨付一定数额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用于补贴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系,在未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不得一次性补偿发放给个人或村集体。“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辖区内被征地农民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身份证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5.4厘米× 8.56厘米,厚度0.09厘米 申请人自备 公安部门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受理; 0个工作日 受理或不予受理
审核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0个工作日 审核或不予审核
办结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办结 0个工作日 办结或不予办结

流程图

被征地农民参加居基本民养老保险流程图.pn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中心) 0537-771050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 济宁高新区蓼河路7号(高新区人民法院) 0537-2715015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业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解答 0537-3236638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大禹西路创启大厦一楼柳行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区06-11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7-3236638
    网址:http://zwfw.s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