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发展、党费业务、党务政策咨询服务等

基本编码:JN370890HTJD5c25ec126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322197M55c25ec126000
事项版本:1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实施主体 | 黄屯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景云路金色嘉苑中区南圆楼一楼黄屯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区A2-A3号综合受理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开展服务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镇(乡、街道)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黄屯街道景云路金色嘉苑中区南圆楼黄屯街道为民服务中心A2、A3窗口 电话:0537-3712886 0537-3238921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网络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
制定机关 | 中共中央 |
发布令号(文号) | 无 |
具体规定内容 |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身份证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复印纸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在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身份证后,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办理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受理 | 当场 | 受理通过或不予通过 |
审核 | 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 当场 | 审核通过或不予通过 |
办结 | 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办结 | 当场 | 办结通过或不予通过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0537-771050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 | 济宁高新区蓼河路7号(高新区人民法院) | 0537-271501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咨询电话 |
解答 | 0537-3712886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黄屯街道景云路金色嘉苑中区南圆楼黄屯街道为民服务中心A2、A3窗口
电话:0537-3712886 0537-3238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