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7:01:10


本报告由消防救援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同济路119号,联系电话:0537-256887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消防救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坚持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收到群众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0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无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明确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要求,设置了会议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年报等版块。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组织领导的力度,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具体办理”的分级责任制,形成了上下齐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够充分、机制协调不够完善等诸多不足,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职能转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增强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今年,政务公开系统做了相应调整,大队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在区管委会的指导下,大队在工作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完善机关服务功能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报告等需要对外公开的政策法规、工作范围对象、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等利用各种途径予以公示,以最简洁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大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回应关切、财政信息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大队围绕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政务公开,特别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和公开,以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大队各类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全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认真受理通过依法申请要求办事处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复申请人想要了解并可以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3、回应群众关切。大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今年,大队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Word版:济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济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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