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7:00:16


本报告由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联系(地址:济宁市车管所院内东侧,联系电话:0537-2939359、293933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管委政策,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保障措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大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73条,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大队明确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相关文件收发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要求,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设置了政策文件、会议公开、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版块。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大队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挂靠秘书股,专兼职人员2人、积极与管委对接学习,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10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大队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明显不足。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不具体,机制协调不完善、沟通发布信息不及时。与上级要求仍然有差距。下一步,我大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保障工作条件,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完善各项制度,切实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推动力度,确保工作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要求,高新区交警大队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创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坚持统一领导、各股所队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精心组织、全面实施。要把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各科室、中队年度考核内容,要做到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强检查、强化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交警队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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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版:【图解】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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