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水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11:45:02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通知〔2019〕4号)要求,由高新区水务管理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jnh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新区水务管理办公室(地址:高新区产学研基地A2楼408办公室,电话: 0537—6596056)。

一、概述

2018年,在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水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建立了敏感舆情搜集报送和处置机制,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职责,保证了水利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按照“集中受理,一站式办结”的审批规定,本级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在济宁政务网公开了水务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了政务服务平台上我办9项公共服务事项和7项行政许可信息,促进行政权力行使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三)聚焦水利热点,回应公众关切。积极办理“政务服务热线”、“网络问政”意见,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水利问题,接受市民咨询和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5项“一次办好”审批项目,7项“市县同权”审批项目(新增2项),安排业务人员对接市水利局,尽快熟悉业务,梳理审批流程,完成资料清单及审批程序告知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采用政府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高新区水务办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高新区水务办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高新区水务办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涉及面仍有扩大空间,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应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9年,高新区水务办将在管委会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对行业制定政策加强解决力度;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和保密审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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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济宁高新区水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