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18:12

点击收听年报语音朗读

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崇文大道5566号济宁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7-78129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聚焦高新区重要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区管委会官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2条、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信息16764条;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宁市高新区站点公开信息4条;“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文370篇,通过各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平台公开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结果23558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转下年继续办理0件,收到申请数量比上年数量增加3件,未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同步梳理已有同类政策并做好废止修改工作,保证政策措施的统一性。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线下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专区内设有查询机,商事登记、办税服务等自助办事设备;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在每层楼层均设置了“网上办事区”,配备电脑、打印复印机等设施,满足企业群众网上办事需求。线上通过区管委会官网、山东政务服务网、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便民利企等信息,线上线下不断推动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以政务公开平台为依托,要求各处室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专区利用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进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水平,多措并举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word版】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解读】图解 | 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