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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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柳行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大禹西路柳行街道办事处驻地,联系电话:0537—32366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行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内容,准确、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变化和要求,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累计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政策文件类7条,会议公开类8条,财政资金信息类2条,人事信息类1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类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类30条,应急管理类13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类1条,政务公开推进类1条,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随时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柳行街道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完成答复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街道工作实际,严格遵循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稳步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项,协调各部门、社区密切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责任到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为线上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审核拟发布信息,规范信息发布质量。线下依托为民服务中心和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服务区,方便市民查阅办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缺补漏,更细致地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更严肃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每年年初将本机关年度报告上传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公众的审阅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事项信息出现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街道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门户网站的建设水平;二是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队伍,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市、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和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word版】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解读】图解 | 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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