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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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投资促进局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海川路产学研基地T2楼12楼,联系电话:0537—32550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投资促进局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落实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济宁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公示政务信息28条,其中会议公开24条(专题会议13条、部门及街道会议11条),工作推进3条,主动公开目录1条。产业促进161条(产业动态62条,投资政策32条,投资环境32条、明星企业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投资促进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发挥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充分运用管委会网站和自建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产业促进动态,创新开设产业动态、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明星企业等信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组织相关部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深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新公开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条例》中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涉密信息和不宜公开信息做到妥善处置,杜绝失密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产业政策动态更新不够及时,产业促进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较少,信息公开内容展示形式不够丰富等。

下步,投资促进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明确公开重点内容、时限、责任处室,创新公开内容、形式、图表,力争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济宁高新区投资促进局2023年无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投资促进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规范工作制度》,局综合处协调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局各产业部室按政务公开要求定期公开产业政策、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要素,确保重要会议、重大决策、产业政策第一时间公开发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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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济宁高新区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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