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9:58:07

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D3栋2楼,联系电话:73954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高新区人力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及相关决策部署,聚焦高新区重要决策部署,围绕民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着力稳就业、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保稳定,积极、有序地推进人力资源部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人力资源部为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强化了信息发布质量,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接受权力监督推进决策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逐一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回复政务热线601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人力资源部无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情况、申请涉及内容、申请处理答复情况、历年数据对比情况、收费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人力资源部围绕高新区管委会中心工作和本部门人才、社保、劳动就业工作的重点,遵守宪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信息公开年报等版块,方便社会公众搜索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人力资源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处室的职能职责。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处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人力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信息公开方式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相关工作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等。

为此,我部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多角度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领导,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依据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一是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整理、修改、审核、上传等工作,按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渠道,将政务信息公开制成服务指南,纸质版服务指南放于各工作窗口方便用于宣传,线上运用“山东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济宁政务服务网”进行宣传,形成线上线下立体式宣传,将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放到实处,让群众切实了解到政务公开这项工作。

word版: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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