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14:10:08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通知〔2019〕4号)要求,由社会事业发展局综合处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3日。本报告全文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内的“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党政办公室备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社会事业发展局综合处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产学研基地A2楼2楼201室,邮编:272001,电话:0537-3255627、0537-3255625,电子邮箱:sfjzhc@126.com)。 

一、概述

2018年,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认真落实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体制建设工作,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明确一名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并指导全系统做好相关工作。部门协同合作,责任到人,切实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健全完善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制作、审核、发布、考核等各个方面。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进行质量管控,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的制作、审核、网上发布等各个流程,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在济宁高新区官网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设置4个栏目,公开主动公开信息210条。同时,通过各类民生主题日等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等,及时宣传省、市、区相关政策法规及公众关注的热门信息,积极回复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民生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申请。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社会事业发展局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与对策

社会事业发展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以及政策解读形式、方式和内容不丰富等。针对以上问题,需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深入研习党工委管委会提出的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新路子,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合理增减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运用多种渠道解读当前群众关注的民生工作。

2.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内部互相监督考核以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双重督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挖掘深度,拓宽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最大限度实行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