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5: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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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3楼501室,联系电话:0537—32556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发展软环境保障局认真落实省、市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局重点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扎实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公布相关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便民。截至12月31日,我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条。为及时解决群众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高群众满意度,发展软环境保障局2023年回复办理网络问政平台信息331条,省级、市长信箱、闪电新闻、12345政务热线等群众咨询3368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到事事有着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3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照《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进行梳理,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栏目负责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定期自查,避免出现信息不准,表诉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深化开展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回头看”和自查整改,认真总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并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加以整改,同时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排查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局年度内部绩效考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出现公开信息不完整、应公开却未公开现象;二是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三是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会在以下措施中加以改进:

(一)将对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加强载体建设、扩大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根据重点任务和群众需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对相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2023年度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无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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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图解 |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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