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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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2楼7楼708,联系电话:0537-32557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认真落实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持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23年,我局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自然人通过网络申请公开信息1件,经核实,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完成答复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联合审查制度,结合年度网站管理工作要求,一并部署,一并落实。重点规范网站各版块管理,细化责任,定期自查。一方面确保信息安全,内容规范,无敏感或明显错误字段;另一方面保障数量和质量,确保更新频率。依托信息化服务部技术优势,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业务指导、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管委会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规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要求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围绕发改职责,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公开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规范了信息审核和发布程序。二是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公开质量、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和组织保障。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先后多次召开小组会议,制定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四是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提升机关处室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还不够到位,有效处理各类申请并作出准确答复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24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合理运用多种工具,丰富解读形式,增加解读趣味。三是围绕准确理解和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依申请公开事前事中普法,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积极利用线上公开渠道开展宣传的同时,还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质量宣传周”“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月”“食品快检进社区”等系列线下活动,拉近群众距离,弘扬良好社会风气。二是完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高质量完成市、区两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推动开展电梯“保险+服务”模式,完成4870台电梯责任保险标识发放、张贴工作;2023年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11835件(次),其中承接省级政务服务热线转办167件(次)。承办《领导信箱》8件(次)、网络问政事项65件(次),其他事项件2544(次)。截至12月31日,应办结14452件,实际办结14452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办结率为100%,平均办理结果满意率为96.5%。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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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解】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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