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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 产学研基地T2楼7楼708,联系电话:0537-32557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严格遵循条例相关要求和基本原则,持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全方位调整,突出重点事项,强化“双随机、一公开”、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持续发布“政策图解”进行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2024年,我局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已向申请人详细解释本部门业务信息及部门职能,同时告知正确申请途径,按时答复2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依申请信件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批流程,修订公文审批单,增设“政务公开”签批事项,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处、所、大队密切配合,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职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定期更新相关内容,及时推送市场监管动态、消费提示等信息,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批示指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政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主动开展相关业务流程培训、政策解读会议等,有效提升了负责同志业务水平,以点带面,优化了全局处理各类申请并作出准确答复的能力。
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机制协调不够完善、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诸多不足,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职能转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增强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 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对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Word版】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