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5: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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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T2楼1709室,联系电话:0537-56663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坚持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主动公开各项信息栏目,扎实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公共服务水平和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82条,其中会议公开4条,行政许可2  条,应急预案1条,法律法规1条,“双随机、一公开”11条,行政执法公示14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5条,其他专题专栏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安排专人认真梳理各项目录内容,对重点栏目重点排查,及时更新完善,逐项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主窗口作用,进一步细化办公室与业务处室职责,提质推进网站更新及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分别负责政务网站维护管理,重要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确保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及时、准确发布应急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细化分解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发布本单位政务信息,坚持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制度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及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上年度改进计划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着重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题专栏,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及时公开工作进展。

今年以来,我局有序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公开内容数量还有待提升,对外公开形式灵活性不足。政务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过于笼统。

下一步,我局将深化应急管理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组织相关处室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公开标准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强对专业性较强信息的解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局继续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方面重点工作,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公开工作进展、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等信息。持续推进监管执法依法公开,完善公开事项目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word版】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 | 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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