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0:46:47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度,我局公示政务信息72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1条,财政预决算1条,财政收支12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8条,政府采购33条,国资国企信息14条,年度报告公开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00

规范性文件

0

33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00

行政强制

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000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000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3

0000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高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处室、财政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务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强化。2021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健全完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督查台帐,实行定期调度,分层次抓好督查落实。充分发挥督查平台作用,对上级交办事项安排专人重点督查、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高效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word版:2020年高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图解版:【图解】高新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