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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
(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3栋12楼,联系电话:0537-32551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聚焦高新区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5条,回复办理12345政务热线等群众咨询301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等方面,已全部处理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政府信息工作围绕高新区管委会中心工作和本局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直达资金、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国资国企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的重点,遵守宪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各环节做到有记录可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坚持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设置、政策解读、政府采购、直达资金等栏目,并在网站明显位置设置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减税降费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和监督反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各处室的职能职责,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按照局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科室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公开程序不够规范,公开时效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多加沟通,力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本机关按照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政务公开落实,各项工作均圆满完成。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政策文件落实落地。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协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内容日益丰富,主动公开相关政策信息,按照时间节点公布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努力做到让群众知情,让公众满意。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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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图解】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