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5:06:11

点击收听年报语音朗读


本报告由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3栋12楼,联系电话:0537-32551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财政金融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预期引导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政府债务、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圆满完成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预算公开152条,决算公开112条,财政收支运行情况24条,国资国企信息13条,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共119条;全年受理市热线办及网络问政平台群众咨询、投诉、建议留言57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公开事项的内容依据、办理程序、公开形式、联系方式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由局综合处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对外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由局综合处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相关科室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可进行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改进情况。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全面、多角度公开,深入解读了相关政策文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栏目设置,充实了栏目内容,紧跟时代发展,使展现形式多样化。

存在的问题。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更新,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

下一步打算。2025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新《条例》和《办法》要求,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部门相关信息,完善内部协调沟通机制,把握好各科室之间的信息联络,及时传达最新要求和任务,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事项,推动政务公开在时效性上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按时公开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收费目录清单等事项,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已全部落实完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Word版】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图解 | 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