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 年1 月1 日起至2020 年12月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并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度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36条,其中行政执法公示4条,公共资源配置36条,市场监督管理96条;公示公告6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处室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督导推进办法;按照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处联系(电话:0537—3255120,邮箱:gxq_gtfj@ji.shandong.cn)。
word版: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