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7:08:31


本报告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3-1707室,联系电话:0537-32551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会议公开类信息6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类信息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43条,其中行政执法公示4条,公共资源配置32条,重大建设项目1条,市场监督管理106条;公示公告3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畅通受理渠道。2021年共收到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综合处统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规范性。三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重大决策公开等制度。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借助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信息,落实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促进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预先审查制度,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的质量和时效需要不断加强。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通道。通过网络、新媒体、社会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二是继续强化业务培训,探索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精心组织,突出实效,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管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机构、责任、制度、人员和经费,真正做到有组织、有安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认真总结2021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所要达到的效果和目标。在工作中,分管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具办人员具体抓,具体负责,积极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精心组织、全面实施。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了宣传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推行政务公开的舆论氛围。为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务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应急制度等。

有效整合资源,深度拓展政务公开覆盖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管委政务公开要求,坚持以管委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结合单位机构改革后职能并转,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公开栏目,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互动。

提升公开质量,深化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为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宣传学习、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凡信息发布必做到“先审查、后公开”,逐步实现了各类信息公开分类清晰、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全年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处联系(电话:0537—3255120,邮箱:gxq_gtfj@ji.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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