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通知〔2019〕4号)要求,和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济宁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A1楼;邮编:272000;电话:0537-3255750;传真:0537-3255750;电子邮箱:gxqgzz@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在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分局严格依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5号)等规定,结合“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和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和宣传与信息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骨干人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人员1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制定了《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的任务及分工,提出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编制实施了《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单位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利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公开网”,环保分局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条,利用“济高新环境保护-208”微博发布新闻达到150余条,利用“济宁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余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是利用政府网站(“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主要类别分为以下六类: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情况信息
高新区环保分局整合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资源,根据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气象台及专家团队组成的济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做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研判等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
(二)全区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发布济宁市高新区未来24、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以实时报、月报、年度公报等方式公开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三)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通过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结合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和《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四)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2018年未发生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五)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开辟专栏每季度公布济宁市高新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季度报。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要求,严格执行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受理、审查、审批的全过程信息,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环评受理、办结情况实行“一日一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审查公示与审批公告按时公开。2018年,高新区环保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类项目8个,分别进行了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公告(7日),公开率达到100%;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类项目275个,分别进行了受理公示(4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2个工作日)、公告(7日),公开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主要受理方式为信函申请,申请事项均为环评问题,已答复件数4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件数4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分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及不足,工作效果还有待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分局将具体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提高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继续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的积极作用;二是丰富环境信息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充分发挥电视、微信、微博作用,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保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