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公布济宁高新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内的“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党政办公室大数据局备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城市管理局综合处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产学研基地T3楼3楼303室,电话:0537-325530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济宁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认真落实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9年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部门年度工作、部门会议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执法工作动态等方面信息125条,全面公开城市管理局各方面工作,让群众更加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 | 2 | 2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8 | 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部分信息更新较慢。三是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 城市管理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本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决策、管理等方面内容的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提升,通过局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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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版:【图解】济宁高新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济宁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