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济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公布济宁市高新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提升公开实效,加强检查考核,强化民主监督,以信息公开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了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规范制度。根据《济宁市高新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公开范围、对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逐一规范,并修改完善了保密审查、考核奖惩、社会评议等制度机制。结合网站普查工作,对网站建设、公开内容、防范措施、保密审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在“济宁市高新区”官网规划分局专栏共发布信息52余条,其中34条为明确的法规文件信息,4条为明确的机构职能,7条为重点领域信息。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2018年多次召开政策解读相关工作会议。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对涉及我局“放管服”改革、政策信息和民生领域等方面信息进行了梳理,及时发布政策法规。
三、信息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2018 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高新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在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高新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随着国家和省、市在政务公开方面要求的细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不足,为更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措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