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7:09:16

本报告由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666号,联系电话:0537-2568616)。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及相关决策部署,聚焦高新区重要决策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有力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户籍、出入境等服务窗口设立公开栏,对规费征收和行政审批、许可证发放、登记依据、办事程序、时限、条件及管理服务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咨询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加强与管委大数据局、公安法制部门、保密部门的会商研究,从是不是、有没有、能不能、怎么办等逻辑维度进行具体分析,切实把好信息认定关、保密审查关、答复告知关,确保件件及时回应、件件得到满意,防止引发复议诉讼问题。2020年以来,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无一引发诉讼和信访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指挥中心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本局网站的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发布有关公安业务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政务工作动态以及机构设置、办事程序、时限承诺、办理结果、投诉电话等方面信息。建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有序推进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受众面广、接受信息快的优势特点,开通济宁平安高新区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及时发布最新的权威警务动态和政府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公安分局共在高新区信息公开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各类传统报刊杂志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2000余条,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有力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制定了《高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整改第三方监测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定期开展网站自检和管理,防止出现超期未更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7

行政强制

1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公安分局在顺利完成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的知识和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学习和提高;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推动力度还不够均衡;个别单位还存在工作透明度不高、公开渠道不畅、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中,分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切实规范公开内容。二是继续抓好牵头推动,分局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推动力度,确保工作效果。三是继续抓好考核考评,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项目,切实细化考核标准,发挥好考核的杠杆作用。同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继续抓好示范引领。积极发现和表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引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近年来,公安分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沟通渠道,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021年以来举办警营开放日21场次。


word版: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PDF版: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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