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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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666号,联系电话:0537—256861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高新区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济宁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政务信息需求,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高新区公安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0条(篇),其中包括政务新媒体1805条、官方微信公众号208条、管委会网站27条、传统媒体20篇。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分别通报了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成效、公安机关护航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净网2024”专项行动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相关情况,组织警营开放活动1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高新区公安分局接收依申请公开件4件。主要申请内容为公开小区保安管理制度、保安员等信息,收到申请后高新区公安分局及时规范办理和回复。本年度办结信息公开申请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全年无因依申请公开引发收费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层级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推动及时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准确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多种传媒渠道,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多角度、多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体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微信公众号“济宁平安高新区”发布信息208条,齐鲁壹点、济宁新闻网、齐鲁晚报、海报新闻、大众网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文章180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今年来,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由指挥中心牵头协调推进,各警种部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答复等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拓展了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将信息公开内容和目录进行了系统化整理,形成常态化动态更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信息发表要素、格式,组织工作人员对信息发布模板进行学习,提升了发布信息的质量。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部分信息更新频率较低。

下一步打算。一是全面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工作成效;二是聚焦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期盼,围绕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点发布权威信息,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2024年,高新区公安分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4年,高新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以“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济宁平安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为载体,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为民服务、构建法治政府等方面的助推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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