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16 14:10: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济宁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全文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内的“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进行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8年,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18年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有力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宽载体和形式,提高工作实效。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微博、微信、网站等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结合今年省、市、区推进的“放管服”工作,在网站公开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在服务大厅印制摆放宣传材料,让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主要为“一次办好”服务指南,对设定依据予以说明,对申报材料、申报条件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办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本单位2018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本单位2018年没有处理申请情况。

(三)无“不予公开”相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认识上不够充分、机制协调不够完善、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诸多不足,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职能转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增强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pdf版: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pdf

word版: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