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屯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01 11:22:5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通过高新区政务信息网公开。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黄王路3号;邮编:272004;电话:0537-3712201;电子邮箱:HT2011@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黄屯街道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服务政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黄屯街道按照要求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黄屯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建立和完善公开信息采集、澄清虚假和不完整信息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市(县)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类别目录》、《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明确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严格按照程序公开相关部门的重点业务信息。同时加强文件、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度我街道无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8年度我街道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严格执行中央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2018年度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更新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

2、个别部门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还不够。

(二)主要措施进

1、创新政务公开载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实施阳光政务,打造阳光政府。 
       2、创新政务服务机制。简化办事程序,坚决落实“只跑一趟腿”要求,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创新公开平台建设。为办事群众提供上网免费下载便利条件,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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