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4 11:25:31

2018年,济宁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坚持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认真做好规划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以来,济宁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高新区规划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体制建设工作,成立了局领导,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领导统筹,部门协作,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切实保证了信息公开的人员配置。

(二)健全完善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编制了《济宁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指南及信息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建设部门的职责权限、管理制度、建设事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依法受保护的秘密文件外,一律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公开规划行政许可、规划编制、“一书三证”发放情况、规划审批等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加规划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

(三)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公开形式。积极构建注重实效、便民利民、结构合理的体系。实行“五公示一公开”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以“服务群众答疑解惑”为主题的规划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汇集民智、民意。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集中开展了深入践行群众路线专项整治活动。

(四)开展各类活动,提升业务技能。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从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入手,切实推进高效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强了对行政决策的监督。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保密教育培训,分析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公布了保密事项,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掌握了信息公开的有关保密要求,增强了工作人员保密意识,避免了因“不知、不懂、不会、不在乎”而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不断加强对涉密信息传输保密管理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明确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及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严格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和“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通过及时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提高了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堵塞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了隐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近年来,我局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目前所有申请公开的信息均已通过邮寄的形式进行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一些信息的深度挖掘的不够。下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加强局各科室间的信息合作交流,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掌握最新的信息公开知识和要求,并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和互动栏目参与类;增加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

(四)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重要工作事项常抓不懈,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济宁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