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6 10:38:4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由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度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主动公开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1条;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103条;重大建设项目7条;公共资源配置19条;市场监督管理8条;安全生产6条;公示公告3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

2020年,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做好政务公开的主动性需不断增强。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等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的全链条解读机制等亟需完善。

2021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努力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发展,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规定动作,彻底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优配强专门力量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且明确责任;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锻就一批懂业务、懂操作的高素质政务公开人才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word版: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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