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1:15:55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在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数据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积极将应公开的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及时更新和充实网上信息,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和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利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公开网”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分局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23余条,利用“济高新环境保护_208”政务微博发布新闻达到14127余条,开通“济宁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条。2020年行政许可科共审批行政许可事项554项,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7项,验收项目136项,夜间施工174项,排污许可证核发67项,行政许可项目同比增加9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9

增9

6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17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132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推进。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学习研究上级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管委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产学研基地T3楼;邮编:272000;电话:0537-3255750;传真:0537-3255750;电子邮箱:gxq_hbfj@ji.shandong.cn)。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1年1月25日

word版: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图解版:【图解】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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