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9:35:15

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联系电话:0537-32553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认真落实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了政策文件、会议公开、年度工作计划、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信息106条,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方面工作,让群众更加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信息处理流程,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作用,畅通了诉求渠道,提升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的案件。我局目前已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第一时间登记受理并按规定落实,做好答复处理工作,给群众一个明确满意的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编制下发局政务公开工作通知,明确各处室是网站信息发布的“第一关口”,请务必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前“审核”工作,做好合规合法、语言文字、内容格式、保密审查等各方面把关工作,避免信息发布不当造成不良后果。通知要求政务公开发布信息需要填写审批单,按程序签批后方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安排法制处专人负责更新管委会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和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将行政执法情况和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一名副局长作为分管负责人进行总体监督调度,局综合处具体承办,综合处设置一名兼职人员具体办理政务信息审批单的收集及政务信息的上传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高新区大数据局举办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进行转培训,通过局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全局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高新区大数据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决策、管理等方面内容的公开力度;二是积极参加高新区大数据局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式方法,提升宣传效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区大数据局安排,一是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整理、审核、上传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政务公开平台项目更新工作;二是统筹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及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及响应内容;三是按照数字济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山东通”平台“一人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山东通”平台“一人一号”录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数字机关建设事项梳理工作;四是做好“爱山东”APP宣传推广工作,安排led屏滚动宣传,号召全员动员亲友下载“爱山东”APP、参与《“爱山东”你说我建》问卷调研活动;五是主动做好政民互动工作,2021年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2496件(次),其中市长公开电话转办2393件(次)、《市长信箱》25(次)、承接省级政务服务热线转办24件(次),其他事项54件(次)。截至12月31日,应办结2240件,实际办结2240件。全局平均办结率为100%,平均办理结果满意率为95.13%。另外受理领导信箱事项14条,办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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