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9:56:04

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产学研基地T3楼,联系电话:0537-32559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深入贯彻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按照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对站点信息进行更新,在济宁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7条,其中主要发布内容包括:政策文件11条,会议公开8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21条,政策解读11条,公示公告6条。所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制度,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建立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信息发布审查登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机制,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每一项拟公开信息,实行保密预先审核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对外公开;拟公开信息由处室负责人审查后发布,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工作中主动公布公开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平台服务作用,科技创新局组织专门人员,集中骨干力量“精准发力”,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务服务网站全方位升级改版,着重提升高新区管委会政务网站后台管理的运行效率。2021年,科技创新局发布政府信息共56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负责人进行总体监督调度,局综合处具体承办,综合处设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办理政务信息审批单的收集及政务信息的上传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高新区大数据局举办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进行转培训,通过局内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升全局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科技创新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其他方面还存在不足的问题,例如,政务公开意识不足,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科技干部政务公开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细化和优化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培训活动还需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一是不断提升科技干部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将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业务素质提升,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打造政务工作经验学习交流“零公里”,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跨越。二是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将在实际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充分结合科技优势,创新“互联网+科技设备”的信息互动模式,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优化提升政务公开体验区的便民性、规范性、标准性,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科技创新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实际,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健全了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制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word版: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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