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1:11:59

点击收听年报语音朗读

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

(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联系电话:0537—325504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不断加大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公开监督保障、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在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主要发布内容包括:政策文件1条,会议公开14条,年度工作计划2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1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条,政策解读1条,公示公告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收到网络申请公开信息2件,经核实,均为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我局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完成答复2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以及公开形式,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完善逐级审查制度,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来,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坚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保持良好运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推进政务网站平台建设,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学习《条例》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审查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处室的职能职责。各处室提供信息由局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需要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继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与及时性;二是强化全局各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作用,努力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经济发展局扎实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做到及时公开,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便民。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word版下载】济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在线阅读】济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年报图解】【图解】济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