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按科目)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推动建立“以食品生产经营业户为责任主体、政府负总责、部门严管共治、村居协助监管”的联动机制。负责辖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承担高新区管委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和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和考评。
3、负责辖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高新区清理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办公室职责。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及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申请受理。
4、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农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纪人及经纪机构,直销员及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5、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受理商标权出资登记,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和监管商标代理机构。负责特殊标志、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的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实施户外广告登记,监测广告发布行为。
6、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经济类合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7、负责辖区消费维权工作。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完善消费维权体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和侵犯消费者、经营者权益的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和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
8、负责指导和管理辖区质量工作。制定并实施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计划和措施。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省市长质量奖培育;负责工程设备监理、认证和对外出具公证数据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
9、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推进诚信计量。负责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和监管,杜绝无标准生产行为。
11、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监督管理,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统计、节能监管、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等工作。
12、负责辖区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总体质量状况的抽样检验工作,实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和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3、负责辖区相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黑网吧、五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4、承办管委会交办的综合治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内设9个部门:综合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洸河市场监管所、柳行市场监管所、王因市场监管所、黄屯市场监管所、接庄市场监管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编人员6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收入预算表
三、2017年支出预算表(按科目)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经管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区财政分局批复下达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指标,批复分局2017年财政拨款或补助收入总额1224.35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1224.35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224.35万元。按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119.25万元,项目支出105.10万元。
附件:2017年度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