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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执行效果评估】关于《济宁高新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后阶段性评估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06 09:33:54 点击次数:

1.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开展落实,按照国家要求,强调国家政策制度安排与地方集体土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历史事实稳妥衔接,以此细则作为高新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开展的总纲领,总抓手。让高新区干部、群众切实理解开展这项工作制度安排和现实社会进步的重大意义;

2.实施细则发布后,通过宣讲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对享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等用益物权权利的意识显著提高,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物权基础和权利均衡的价值观有了更高的认同感;

3.实施细则公布后,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依法用地受保护、违规用地需担责的法制意识和法律后果,让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产权权益保护得到普遍认同。


 
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