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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30 17:57:14 点击次数: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党政办公室督查处、区风险防控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对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总体来看,各部门、各街道能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同时按照4月15日全区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和区风险隐患防控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认真排查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并督促整改。对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均聘请专家参与,确保隐患排查的准确性与深入度。

(一)街道层面开展情况

1、洸河街道。依托各行业专家开展专业检查,共检查加油站5家,工贸行业企业3家,查出问题隐患18项。

2、柳行街道。围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出租屋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城镇燃气安全、森林防火、企业应急值守、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占用消防通道治理等专项行动工作,共出动人员26人次,检查企业19家、“九小”场所32间次、人员密集场所和娱乐场所2家次、物业小区2个次;共治理隐患72处,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105起。

3、黄屯街道。于4月25日专题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要求街道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

4、王因街道。聘请专家组成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7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发现一般隐患50项,下达责令整改书,督促立即整改。

5、接庄街道。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按照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到位,共检查企业35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81个。

(二)部门层面开展情况

1、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危化品、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对辖区5家企业查出问题隐患26条,均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复查检查,对5家企业存在的37条问题隐患逐一进行现场指导、现场核实,确保所有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抽调工作人员联合监控平台累计派出35名检查人员,截至目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9次,下达整改通知书7次,发现问题13条,已整改完成13条。

3、社会事业发展局。立即安排部署,在32家中小学校、8家医疗机构、6处养老服务机构、1处殡葬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落实安全责任及隐患整改情况。

4、高新消防救援大队。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系统,对抽取的11家社会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累计发现火灾隐患共43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

5、交警大队。自4月25日以来,共查处重型大货车车辆450辆,其中超载车辆20辆、闯禁区车辆35辆、冒黑烟11辆、暂扣超载车辆2辆;查处酒驾3起,醉驾2起。

6、文体旅游广电局。共派出1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2人,对A级景区蓼河景区、星级酒店圣地酒店和已复工旅行社济宁新康辉旅行社等文旅场所的安全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

7、交通运输局。派出18个检查组,出动人员66人次,检查企业24家。发现隐患数量23个,当场整改18个,限期整改5个。

二、存在问题

1、部分街道未能做到由担任党工委委员的行政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街道未能实现每月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背景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关度不高,个别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足2人,无法正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未使用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开展检查;将安全生产纳入了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但各街道均未能真正有效运行,未实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一张网”,缺少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记录。

2、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未能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不健全,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素质不强,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一些非常明显和简单的隐患随处可见;员工培训走过场,三违现象屡禁不止;高风险作业作业票证制度执行不规范等。

三、下步工作建议

1、请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照以上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查找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预案演练培训三个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2、请各职能部门牵头,对本次检查出的企业层面的问题隐患实行“零容忍”,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及时开展“回头看”复查,推动企业切实排查整治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做到治理措施、资金、人员、时限、预案“五落实”;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绝不姑息迁就。

3、请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措施不积极、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给予全区通报。

 
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