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专区>政民互动平台建设>政府开放日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政务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 11:26:01 点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各园区:

《济宁高新区“政务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 7 日




济宁高新区“政务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省和济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和济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阳光行政的要求,把政民互动作为基本形式,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开放式行政治理,全面提高政务行为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开放主体

实施“政务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是全区与社会群众日常联系较多、业务职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组织“政务开放日”活动。

三、邀请对象

在济宁高新区工作、生活、学习,关心济宁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主要对象包括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及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基层群众,引进人才、创业者、企业职工代表,网民代表等。

四、活动内容

(一)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深化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管委会机关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二)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绩效提升。

五、活动时间

与基层和社会群众日常联系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政务开放日”活动。其他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视职能特点和工作要求,适时举行“政务开放日”活动。

六、主要方式

(一)参观体验。邀请公众观摩部门办公运行情况,了解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等内容。

(二)座谈交流。召开座谈会,向公众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解答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廉洁高效行政水平的客观要求,对于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依法行政和高效履行职责、增强政府驱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着眼于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抓好“政务开放日”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将“政务开放日”活动列入单位年度工作日程,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时间安排、参加人员、活动方式等内容,推进“政务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相关部门“政务开放日”活动确定时间、主题内容后,请将相关活动方案提前5天上报党政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备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