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
为规范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现公布《济宁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就做好我区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部门单位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名称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预计决策时限 | 承办单位 |
1 | 《济宁高新区老年人高龄补贴金发放办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鲁政发〔2011〕54号)《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和《济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济政办发〔2009〕12号)等文件 |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由管委会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 | 5月 | 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