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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类
一、国家级
( 一 ) 事项名称: 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
政策内容:2021-2025 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 100 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 (每批不超过三年) 重点支持 1000 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发挥示范作用。
政策出处:财政部、工信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财建〔2021 〕2 号 )
政策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有效期内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
申报流程:1 、工信部联合财政部下发通知。2 、省市组织申报,从已获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择优对上推荐。3 、工信部联合财政部进行审核,对外公示审核结果。4、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企业名单,下达奖补资金。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创新创业指导科 2076897
( 二 ) 事项名称: 工业通信业重大项 目
政策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设立 2500亿元制造业专项
贷款,对符合要求的工业通信业重点企业、项 目,在贷款 定价、准入门槛、审批流程、规模保障等方面实施差异化优惠支持政策。
政策出处:《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专项支持工业通信业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工信厅联规函〔2020 〕75 号 )
政策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支持重大在建、新开工 (或将开工 ) 的工业通信业项 目。一是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且有融资需求的项 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各地工信部门报送给工信部的总 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项 目。二是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具有经济可行性,已完成或近 3 个月内可以完成项目可行 性研究和相关必要的审批(或备案) 程序。三是企业主营业务清晰、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稳健 (原则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50%) 。 四是企业诚信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评级高,实际控制人专业素养高、道德水平好,管理团队稳定。
申报流程: 1 、各地工信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当地分行 (统称地方两部门) 共同制定项目对接方案,梳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 目,组织企业与当地分行及时对接。2、
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按照独立审贷、自主决策、择优支持、严控风险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确定授信意向后,商各地工信部门形成《拟支持重点项目清单》,按程序联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项 目清单实行动态更新。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对各地上报的重点项 目,分别就产业政策、信 贷政策等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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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2967466
( 三 ) 事项名称: 国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
政策内容: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中国制造 2025 和军民共用新材料制订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 以下简称《 目录》 ) ,明确试点范围。保监会及保险业行业协会指导监督保险公司为《 目录》内产品定 制新材料保险,明确保险险种及保障范围。新材料生产企业自主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
政策出处:《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17 〕222 号 )
政策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1 、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
导 目录 ( 2019 年版) 》内新材料产品 ,且应用于工业母机、5G 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13 条重点产业链,并于规定 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2 、原则上单个品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3 、已获得保险补贴资金的项 目,原则上不得提出续保保费补贴申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申报流程:1、工信部下发通知。2、省工信厅转发通知,并组织申报。3、企业线上申报(https://xclcygx.miit.gov.cn) ,4、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现场核实后推荐至工信部。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新材料产业科 2315332
( 一) 事项名称:“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和融资担
保补助费项 目
政策内容: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须为对纳入省级导向目录库中的项目( 工业副产氢企业新增氢提纯设备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且项目的实施主体已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实际发生了贷款额和贷款利息。申报融资担保补助费的主体须为给技改专项贷省项目提供项目贷款担保并发生了担保费用的融资担保公司。对纳入
省级“技改专项贷”项 目库 ( 即省导向目录项目库) 中的项 目,省财政按照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 ( LPR) 的 35%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项 目的贴息上限为 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3 年。 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 受省级“技改专项贷”政策限定为 1 个。对融资担保公司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 1%的, 省财政按不超过担保金额的 0.5%给予补助 ,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 年。
政策出处:《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5 部门关于印发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 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财工〔2022 〕2 号 ) 、《山东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项目的通知》 (鲁工信规〔2023 〕21 号 )
政策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 目
( 1)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 (不含青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 每个独立法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 目,同一项 目 申请财政贴息不超过 3 年;已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以及国家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 3 ) 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在建
或完工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工业副产氢企业新增氢纯化设备实施的技术改造项 目总投资额不设限) 。 ( 4 ) 项 目依法取得了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5 ) 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 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 6 ) 项 目 2019 年 7月 1日以后与合作银行或非合作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并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 ( 7 ) 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 8) 其他必要条件。
2 、申报融资担保补助费项 目
申报融资担保补助费的主体须为给“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担保并发生了担保费用的融资担保公司。
(1 )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担保公司。( 2 ) 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3 ) 为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 1%。
申报流程:1 、企业申报。 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需报送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需报送省级“技改专项贷”融资担保补助费项 目 申请报告。2 、组织申报。市工信局严格
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规定期间内逐级上报至省工信厅。4 、项 目审核。省工信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和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核查意见,确定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厅党组研究确定。5 、资金拨付。“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省工信厅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按程序下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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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事项名称:技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 目
政策内容: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 聚焦工业转型发展重点领域,支持企业高水平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升级。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高端化工、医药、工程机械、轻工、船舶和海工装备、 新能源、纺织服装、农机装备等行业领域,重点投向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省重点技术改造项 目、重点产业链关键基础、核心技术“卡脖子”等薄弱 环节项目及省政府确定扶持的符合股权投资条件项 目企业。
政策出处:《 2022 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细则》
政策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且连续经营 2 年以上,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2、项 目符合产业政策,属于规定期间内在建或新开工的项 目,原则上总投资 5000万元以上,项 目审批 (备案、 土地、规划等) 符合有关规定。3 、原则上企业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或控股股东为企业法人且控股股东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000 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4 、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当次只能牵头申报 1 项技改资金股权投资项 目。已获得省直其他部门股权投资支持项 目不得重复申报。5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 目 申报单位自行承担。6、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申报流程:1 、申报材料填写。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
《山东省技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 目 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 向当地工信局提交申报资料。各市工信局审核后,汇总符合要求的项 目,填写《山东省技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汇总 表》 ,并形成推荐函。3 、申报材料报送。各市工信局于 规定期间内,将推荐函、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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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事项名称: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 目
政策内容:对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购置费用(其中,相应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单项购置费用应为10 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 万元 ), 按照不超过 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 500万元。对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行业,可适当降低购置费用总额标准。
政策出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3 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 (第一批) 的通知》 (鲁政发〔2022 〕18 号 )
政策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 在建或新开工的、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的技术改造项 目。3、项目在规定期间内取得了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4 、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5 、项目在规定期间内完成的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的单项购置费 10 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 以发票时间和金额为准) 。6 、企业未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 、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8 、其他必要条件。
申报流程: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 资金申请。地方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上报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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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事项名称: 山东省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
政策内容:加大对供应链金融的财政政策激励。
1 、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应完善配套机制,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
推进核心企业与平台对接,加快应付款确权,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尽快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减少应收账款确权时间 ,降低确权成本。对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前 10名和同比增速前 10 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确权融资金额的 0.05%给予省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 100 万元,确权金额和同比增速排名重叠的不重复奖励,按照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向下递补。核心企业不得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
2、加快应付账款票据化。支持核心企业开具商业汇票替代应付账款,票据签发企业须通过上海票据交易所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对商业汇票签发量前 10 名和同比增速前 10 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的产业链核心企业 ,按照签发增长量的 0. 1%给予省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 200 万元,商业汇票签发量和同比 增速排名有重叠的不重复奖励,按照商业汇票签发量向下递补。对金融机构贴现的核心企业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 人民银行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
3、大力发展供应链票据。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对供应链票据年度签发量排名前 20 的企业,省级按照签发增长量的 0.2%给予财政奖励 ,单户企业年度最高 300 万元。
政策出处:《山东省财政厅等 5 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
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鲁财金〔2022 〕28 号 )
政策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申报企业须为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2 、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在所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中具有龙头引领作用,对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作用较强,上下游主要配套协作企业不少于 20家。3 、申报企业如开办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须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 〕第 19 号》要求,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未按规定开展票据信息披露及出现票据逾期未兑付的企业不得申请奖励。4 、申报企业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5、企业为集团公司的,企业集团主营业务符合奖励征集范围的,允许其代表集团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统一 申请,但申报业务量应扣除集团
所代表的公司间的业务量。核心企业间存在总分或母子关系的,允许总公司或母公司合并申报,但申报业务量应扣除总分、母子公司间的业务量;总分或母子公司也可以不合并申报。6 、近三年无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无恶意套取财政奖补资金行为,否则取消本次申报资格,追回所得奖励,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供应链金融相关奖励的评定。7、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同比增速为负的不予奖励,商业汇票签发量同比增速为负的不予奖励。8 、经测算,合计奖励金额低于 10 万元的不纳入奖励范围。
申报流程:申请奖励的企业、平台需分别填写《山东 省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奖励申请表》《山东省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票据化奖励申请表》《山东省供应链票据平台接入机构奖励申请表》《山东省供应链票据签发奖励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申请奖励的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非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部门所属领域的企业,将材料提交至属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创新创业指导科 2076897
(五)事项名称: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
建设补助
政策内容:支持山东省内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推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的示范性应用解决方案入驻,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2022-2024 年,每年遵选不少于 5个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 20%,给予一次性最高 300 万元的资金补助。
政策出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 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第三批) 的通知》 (鲁政发〔2022 〕8 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 动虚拟现实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 〕62 号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
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
体验中心建设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工信电子〔2022 〕119 号 )
政策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参与申报的体验中心运营主体应为企业、高校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在质量、安全、环保、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其中,运营主体为企业的,应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登记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央企分公司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 ,财务状况良好,符合
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2 、体验中心在山东省境内建设运营,运营主体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能为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3、有固定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 平方米,功能区分合理,设计新颖。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不少于 5 台 (套) ,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形成的体验类型不少于 10 种,具备承担30 人以上规模集中体验或演示环境的能力。4 、入驻的解决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发展政策,知识产权明晰,特色鲜明、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5 、体验中心需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 目的,面向公众或特定群体开放。应具有体验模 式多样性、体验技术创新性等特点。可通过服务专员讲解、 现场演示和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体验内容展示和传递,根据行业真实应用场景和操作习惯进行模拟体验。6、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 目,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流程:1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市工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 、初审提报。各市工信部门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按时报送省工信厅。3 、省级终审。省工信厅依据各市的初审意见,按照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
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4、编制预算。省工信厅按照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将拟支持项目纳入预算编制。5 、资金下达。省工信厅根据年度预算批复情况,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经过合规性审核后,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电子信息产业科 2325151
(六) 事项名称: 工业互联网互通能力
政策内容:提高工业互联网网络互通能力。统筹优化全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布局,2022 年对商业模式清晰,且标识解析注册量、标识解析量等指标综合排名前 5的二级节点,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补。完善“云服务券”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赋能揭榜和战略咨询转型,举办工业互联网大赛、5G应用创新大赛和全省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
政策出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 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第一批) 的通知) (鲁政发〔2021 〕23 号 )
政策支持范围: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以具体申报通知为准。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工业互联网科 2319339
( 七 ) 事项名称: 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
政策内容: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鼓励争创国家“双跨”平台, 2022 年对主营业务收入、工业设备连接 数、用户及开发者数、服务中小企业数等指标综合排名前10 位的省级以上平台,省级财政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的 10%-30% ,每个给予最高 200万元奖补。
政策出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 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第一批) 的通知) (鲁政发〔2021 〕23 号 )
政策支持范围: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以具体申报通知为准。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工业互联网科 2319339
( 八 ) 事项名称: 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奖补资金
政策内容:围绕集聚水平、辐射带动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2022 年对省内数字经济园区开展综合评价,筛选优势突出的省级数字产业园区,择优给予每个最
高 200 万元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发展
政策出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 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第一批) 的通知》 (鲁政发〔2021 〕23 号 )
政策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通过评估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
申报流程:1 、省厅下发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2 、市级积极组织获批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准备综合评估材料。3、省厅组织专家从集聚水平、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对园区进行综合评价,并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审核后公布评价结果。
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2967299
(九) 事项名称: 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
政策内容:积极将信创产品纳入省级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推广目录,对生产企业为相关产品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保险,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 3%的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额的 80% ,给予单个企业最高 500 万元保费补贴,支持信创产品加快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政策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近两批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名单内的企 事业单位 (不含青岛) ,为其名单内产品投保“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云计算服务责任保险”,产品交付用户且保单正式生效,可享受保险补偿财政资金扶持。用户单位为非关联企业及贸易商,同一产品同一用户只能享受一次保险补偿
申报流程:1、省工信厅下发通知。2、各市组织申报,并对上推荐。3 、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外公示评审结果。4 、下达财政扶持资金。
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2967299
(十) 事项名称: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
政策内容:在规定时限内,生产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正式保险合同并支付保费的(分期支付保费的,已支付保费不低于保费总额的 30% ,其余保费缴费时限和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省财政按不高于 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 80%给予补贴 ,单户企业最高补贴 200 万元。
政策出处:《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投保产品在《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 2021 年版) 》内,于规定 日期间投保产品质量险、责任险、综合险,并在投保时限内实现销售,交付用户且保单正式生效。2 、原则上单个品种单个用户的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3 、同一用户购买的同一产品享受保费补贴不超过 2 年。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新材料产业科 2315332
(十一 ) 事项名称:首台 (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
零部件保险补偿
政策内容:省财政按不高于 3%的费率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 80%对生产企业给予补贴 ,单户企业年度最高500 万元。
政策出处:《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工信装〔2022 〕179 号 )
政策层级: 省级
申报条件:1 、在济宁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规范,三年来在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生产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产品的企业。2 、为其目录内的产品投保重大技术装备首台 (套) 质量险、责任险、综合险,并在投保时限内实现销售,累计保费满 20 万元,交付用户且保单正式生效,用户单位为非关联企业及贸易商。3、企业需支付不低于保费总额 30%的首期保费 ,其余保费的缴费时限和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4、首台 (套) 产品投保时限为一年内投保。
申报流程:1 、省工信厅通知开展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申报工作。2 、市工信局通知县级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3 、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省工信厅。4 、省工信厅审核,确定扶持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装备产业科 2317261
(十二 ) 事项名称:DCMM贯标奖补资金
政策内容:引导企业积极开展 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 贯标,对首次申请 DCMM二级及以上认证企业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给予最高 30% 、不超过 10 万元的 财政补贴。
政策出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 年“稳
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第二批) 的通知》 (鲁政发〔2022 〕4 号 )
政策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省内 2022 年首次通过 DCMM二级及以上认证企业
申报流程::1 、省工信厅下发通知。2 、各市组织申
报,企业从网上申领创新服务券。3 、省工信厅审核,确定名单。4 、下达财政扶持资金。
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2967299
(十三 )事项名称:新材料领域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
政策内容:全省奖励新材料重点产业中经济效益增长、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成效突出的前 10 名企业 ( 限定于独立纳税企业) 。奖励标准分为两部分:一是 基础性奖励,2022 年度对纳入奖励范围的重点企业奖励200 万元。二是激励性奖励,对符合条件企业,分 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三档给予激励性奖励。
政策出处:《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省级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实施细则》 (鲁财预〔2021 〕96 号 )
政策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纳税的企业。2 、企业生产产品为《新材料产业统计目录》中所列新材料范畴。3 、2021 年度地方税收比 2020 年增长 20%以上且规模不低于 2019年。4、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 亿元以上。5、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比不低于 4% 。6 、企业无较大环境、安全等有关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况 ,信用良好。 ( 以上为2021 年度申报条件)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新材料产业科 2315332
(一 )事项名称:智能化、绿色化和安全生产技术改
造设备奖补
政策内容:企业属于《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 (济发〔2020 〕16 号 ) 确定的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231”产业集群。1 、对“231”产业集群企业实施的投资 500 万元以上智能化技术改造项 目 (软件部分,单项购置费在 10 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 ) ,市财政 按照不超过 10%的比例给予支持 ,单户企业最高 100万 元。2 、对“231”产业集群企业实施的投资 500 万元以上 绿色化技术改造项 目 ,市财政按照不超过 10%的比例给
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 100 万元。3 、对“231”产业集群 企业实施的投资 500 万元以上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 目,市财政按照不超过 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 200 万元。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 1 、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属于“231”产业集群企业。发票计算起止期限内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工信领域财政资金扶持的项 目,不得申报。2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通知明确的支持领域及方向,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强、经济带动大、市场前景好。3 、申报项 目 已进行备案 (核准) ,环评、规划、安评、土地、能评等相关手续完备。4 、申报项目在规定期间内完成的投资额在 500万元以上 (不含土地及厂房建设) ,且纳入技改投资统计数据库。6 、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 、符合财 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申报流程:1 、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2 、对提出申请的项 目,县级工信、
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3 、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4 、项 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工信局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资金。
责任 科 室 及 联 系 电 话 : 规 划与技 术 改 造 办 公 室
2967466
(二 ) 事项名称: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设备奖补
政策内容:支持《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 〕16 号 ) 确定的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231”产业集群之外的传统产业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的技术改造项 目。对确定支持的技改项 目 ,按照设备投资额的 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 300 万元。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1 、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属于非“231”产业集群企
业。发票计算起止期限内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工信领域财政资金扶持的项 目,不得申报。2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通知明确的支持领域及方向,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强、经济带动大、市场前景好。3 、申报项 目 已进行备案 (核准) ,环评、规划、安评、土地、能评等相关手续完备。4 、 申报项 目在 2021 年 5 月 16 日-2022 年 5月 15日完成设备投资额在 2000 万元以上 ( “零增地”项目 1000 万元 ) ,且纳入技改投资统计数据库。5 、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 、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申报流程:1 、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2 、对提出申请的项 目,县级工信、 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3 、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4 、项 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工信局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资金。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2967466
(三 ) 事项名称:技改贷款贴息
政策内容:围绕《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
发展的意见》 (济发〔2020 〕16 号 ) 确定的高端装备、高端化、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231” 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的市级重大技改项 目。在上述范围内,并且符合下述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总 投资额 2000 万元以上的市级及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 目,采取财政贴息方式给予支持。对一年期(含) 以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累计完成投资 2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竣工投产后,对项目单位与银行就该项目贷款的实际发生额,市、县财政各按照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LPR) 的 20%给予最高 500 万元财政贴息。同一独立法人每年度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项 目限定为 1 个。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1 、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属于“231”产业集群企业。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2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通知明确的
支持领域及方向,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强、经济带动大、市场前景好。当年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工信领域财政资金扶持的项 目,不得申报。3 、申报项 目 已进行备案 (核准) ,环评、规划、安评、土地、能评等相关手续完备。4 、申报项 目 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且存在实际贷款发生额。 5、申报项目在规定期间内竣工投产;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2000万元,当年完成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6 、申报项目必须列入市级及以上重大技改项 目。7 、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8 、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申报流程:1 、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2 、对提出申请的项 目,县级工信、 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初审。3 、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4 、项 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工信局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资金。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2967466
( 四 )事项名称: 工业技改投资基金
政策内容:市政府主导设立,通过市财政出资,引导
县 (市、区 ) 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按照市场化运作 模式,采取投资入股、阶段性参股、适时退出方式,用于支持工业技改项 目。
政策出处:《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 (济发〔2020 〕16 号 ) 、《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 〕9 号 )、 《关于印发市级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企〔2020 〕19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1 、项 目标准。 申请技改投资基金的项 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 1 ) 工业技改投资基金面向全市“十 百千”技改项目企业,聚焦先进制造业“231”产业集群(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 和“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方向,集中支持实施企业“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优先投向全市百项重点技改项目企业、“十佳”技改项目企业、攀登企业。 ( 2 ) 被投企业股权结构清晰,且有股权 融资需求。技改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部落实,各项审批手续齐备,已经启动或能在近期启动,并在规划期内建成。( 3 )被投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
(4 ) 被投企业能够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提供安全规范的退出方式。
2、项目投资负面清单。对出现以下情况的项目企业,不得推荐技改投资基金。 ( 1 ) 不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 及调控方向,属于产业政策禁止准入、限制投资的行业或领域。 ( 2 ) 申报项目未完成土地招拍挂、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行政批复手续。( 3 ) 项 目拟申请投资额超过项 目企业上一年度合并报表 净资产的50% 。 ( 4 ) 项目企业连续三年出现亏损 (设立时间在 5年内的除外) 。 ( 5 ) 项 目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大额借款(银行贷款或民间借款等) ,导致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已出现偿债违约行为 ,项 目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存在较大金额的对外担保或已出现代偿行为(对外担保金额占企业净资产 50%以上) 。 ( 6 ) 项 目企业或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存在重大违约、巨额民事赔偿、重大法律纠纷、重大风险隐患等。 ( 7 ) 项 目企业控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或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或高级管理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报流程:1 、企业自主申报,编制《济宁市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申请书》报县级工信部门进行初审。被投资企
业应当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要求,并对项 目 申请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2 、县级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县级工信部门初审后,择优选择技改项 目,填写《济宁市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申请书县 ( 市、 区 ) 初审意见》。3 、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对县 ( 市、区 )初审上报的技改项 目 申报材料进行产业政策、投融方向等方面审核,将符合规定标准条件的企业项目纳入市技改基金备投项目库,安排受托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规划与技术改造办公室 2967466
(五) 事项名称: 企业设备上云
政策内容:鼓励企业设备上云上平台。市财政按照设备上云软硬件投资额的 50% ,给予单台工业设备不超过5000 元,单个企业最高 20 万元奖补。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支持范围: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报上云的设备已完成验收(上线) 并投入使用。合同签订和申报上云的设备完成验收(上线) 时间及截止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重点支持有基础、有条件、
有需求、有优化潜力的工业设备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等多种形式实现上云上平台,项目必须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可复制性的特点。上云设备类型:化工装置、工业锅炉、大型空压机、大中型机电设备、工程机械、智能设备。
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以具体申报通知为准。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工业互联网科 2319339
(六) 事项名称: 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
政策内容: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培育。每年从“231”产业集群中选择 20 个左右的示范企业,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经评价成果较好的,市财政给予每个企业最高 50 万元奖励。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关于印发<济宁市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企业培育、评定、奖励办法>》的通知》 (济工信字〔2021 〕64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政策支持范围:在济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入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申报材料: 以具体申报通知为准。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工业互联网科 2319339
( 七) 事项名称: 首版次高端软件奖补资金
政策内容:对国家、省认定的首台 (套) 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 (次) 新材料、首版 (次) 软件,市财政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获批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
申报流程:1 、市级工信部门根据省首版次高端软件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奖补名单。2 、下达市级奖补资金。
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2967299
( 八 ) 事项名称: 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 ( 市级)
政策内容:对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 (次) 新材料、首版 (次) 软件保险补偿财政扶持的产品,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补偿实际投保保费 80%的基础上 ,市财政再给予实际投保保费 20%的补偿。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获批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的单 位。
申报流程:1 、市级工信部门根据省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补偿名单及资金进行审核,确定市级奖补名单及资金。2 、下达市级奖补资金。
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2967299
(九) 事项名称: 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 ( 市级)
政策内容:对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 (次) 新材料、首版 (次) 软件保险补偿财政扶持的产品,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补偿实际投保保费 80%的基础上 ,市财政再给予实际投保保费 20%的补偿。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获批省级以上首批(次)新材料应用保险补偿名单内企业,产品交付用户且保单正式生效,可享受保险补偿财政资金扶持。
申报流程:1、省工信厅下发通知。2、各市组织申报,
并对上推荐。3 、省工信厅审核,确定名单。4 、下达市级 扶持资金。
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新材料产业科 2315332
(十) 事项名称:首台 (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
部件奖补资金
政策内容:对国家、省认定的首台 (套) 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 (次) 新材料、首版 (次) 软件,市财政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1 、申报单位符合条件。在济宁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 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2 、产品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产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具有技术含量高、设备价值大、带动作用强、附加值高等特点,整机性能、关键技术和核心指标等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同类
装备先进水平。3 、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产品名称应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标准。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的所有权由生产企业依法拥有。4 、产品质量可靠。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申报流程:1、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开展申报工作。2、市工信局通知县级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3、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省工信厅。4 、省工信厅审核后公示、公告入选企业及产品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装备产业科 2317261
(十一 ) 事项名称:首台 (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
零部件保险补偿 ( 市级)
政策内容:对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财政扶持的产品,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补偿实际投保保费 80%的基础上 ,市财政再给予实际投保保费 20%的补偿。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财政扶持的产品。
申报流程:与 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政策申报工作同步进行,市级财政扶持资金在企业获得省财政扶持资金后拨付。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装备产业科 2317261
(十二 ) 事项名称: 济宁市创新项目研发投入奖补
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创新项目建设。对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研发投入占比 3%以上的企业实施的投资超过 500 万元的省级以上创新计划项 目,按照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 10%给予奖补 ,最高 100 万元 , 同一项 目最多连续补助两年;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的 100 万元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项 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研发费用(发票 ) 的 20%给予奖补 ,最高 200 万元 , 同一项 目最多连续补助两年。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1 、创新计划项目奖补申报条件: ( 1 ) 申报项 目 已列入近三年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2 )申报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其中创新平台包括:产业创新中心、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 (研究中心) ;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 ( 3 ) 申报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比 3%以上。 ( 4 ) 申报项目计划投资不 低于 500 万元,其中年度完成投资超过 100 万元。
2 、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奖补申报条件: ( 1 ) 申报项目为市级重点产业链项 目。 ( 2 ) 申报项目须由企业与科研院所或高校共同开展,且已列入市级工业企业产学研合作需求目录。 ( 3 ) 协同创新合同额 100 万元以上。
申报流程: 1 、组织申报。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支持重点,下发年度申报通知;项 目 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同级工信、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县级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分别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2、项目审定。市工信局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申
报材料进行评审,市工信局商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3 、项 目公示。符合条件的拟扶持项目在市工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 日。4 、 资金拨付。项目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将资金下达到有关县市区。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科技科 2348168
(十三 ) 事项名称:药品、兽药、创新医疗器械国际
注册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支持药品(含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药) 、兽药、创新医疗器械国际注册,通过美国、欧盟、 日本注册实现出 口在我市生产结算的,每个品种给予 50 万元综合性后补助经费支持。
政策出处:《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2 〕19 号 )
政策层级: 市级
申报条件及流程: 正在制定实施细则。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生物医药产业科 2348656
(十四 )事项名称: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支
持政策
政策内容:对我市以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的 1类新药、2 类改良型新药、首仿药以及按照医疗器械创新产品注册程序、优先注册程序获得注册证的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委托我市企业生产且在我市结算的,对承担委托生产的我市企业,按照该品种前三年每年按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政策出处:《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2 〕19 号 )
政策层级: 市级
申报条件及流程: 正在制定实施细则。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生物医药产业科 2348656
(十五) 事项名称: 济宁市企业家培训计划
政策内容:开展海内外专题培训、国内著名高校高级研修、本地业务能力培训等活动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21 〕9 号 )
政策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1 、境外专题培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 1 ) 热爱祖国、遵纪守
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 ( 2 ) 全市重点发展领域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销售收入、纳税额、利润总额居我市同行业中上水平。 ( 3 ) 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任现职3 年以上,培训后能够在我市企业工作 5 年以上。
2 、国内著名高校高级研修培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 1 )遵纪守法、爱岗敬 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2 ) 全市重点发展的制造业企业以及业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企业销售收入、纳税额、利润总额居我市同行业中上水平。 ( 3 ) 企业主 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二代接班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任现职 3 年以上。
3 、国内专题培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 )优先推荐近三年市级中青年优秀企业家。(3 ) 全市重点骨干企业和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
4、本地业务能力培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
好的职业操守。 (2 )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科技创业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骨干人才。
申报流程:根据具体班次的要求,由各县 ( 市、区 )工信、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联合组织推荐,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人选资格进行审查,视情况组织开展面试、实地考察等环节,择优确定培训学员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科技科 2348168
认 定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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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
品)
荣誉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1 、示范企业。( 1 )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 主要从事制造业 1-2 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 2 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 70%以上。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 3 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 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 2 ) 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 3 位。 ( 3 ) 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 ,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 ,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 4 ) 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 ( 5 ) 企
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 10 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 3 年或以上。( 6 ) 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 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 ,以及属于《中国制造 2025》重点领域技 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 7 ) 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我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的企业优先考虑。 ( 8 ) 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 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9 ) 需为在山东省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10 ) 需已入选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且近三年平均年销售收入超过四亿元。年销售收入四亿元以下已入选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可申报。 ( 11 ) 申请单项冠军企业的,要求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 70%以上。
2、示范产品。基本条件同上,对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作要求。
申报流程:1 、企业自愿申报。2 、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至工信部。3 、工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4 、工信部公布认定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产业政策科 2967629
( 二) 事项名称: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荣誉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1 、在济宁市内依法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 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属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3、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4、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 (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 50%) 的企业 ,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所属行业为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娱乐业等。
申报流程: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https://zjtx.miit.gov.cn/) 提出 申请。2 、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至工信部。3 、工信部组织对被推荐
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信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创新创业指导科 2076897
( 三 )事项名称: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 目
荣誉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1 、申报主体为在济宁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2 、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3、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miit-imps.com) 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 GB/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4 、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5 、申报材料中,示范工厂需详细描写建设场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6、
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流程:1、工信部下发申报通知开展申报工作。2、 省工信厅转发申报通知。3 、市工信局通知县级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4 、经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初审后,市工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省工信厅。5 、省工信厅审核后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工信部。6 、工信部审核后公示、公告入选企业及项目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装备产业科 2317261
( 四)事项名称: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 目 )
荣誉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1 、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 2 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 、专项条件。( 1 ) 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
平具有一定优势 ,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 30%以上。
( 2 ) 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 (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 ,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 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 2 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 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 3 ) 示范项 目 :示范项目面向共享制造开展遴选。 申报项目应围绕相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建设共享工厂、共性技术中心,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共享物流、仓储、采销、人力等服务,促进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提升。
申报流程:1 、各县 ( 市、区 ) 工信部门推荐。2 、市级工信局审核并推荐。3、省工信厅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4 、被省工信厅推荐的企业通过系统在线填报并在线打印申报材料。5 、工信部审核并确定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产业政策科 2967629
(五)事项名称:工业设计中心 ( 工业设计中心企业)
荣誉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1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 2 ) 有较强 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3 )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4 ) 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 5 ) 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 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 6 )
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从业人员 50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 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 ( 7 ) 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 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 20 项以上。( 8 )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 ) 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 )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 70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 职业资格
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80%。(4 ) 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 万元, 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50% ,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 5 ) 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 未 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申报流程:1 、各县 ( 市、区 ) 工信部门推荐。2 、市级工信局审核并推荐。3、省工信厅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4 、被省工信厅推荐的企业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并在线打印申报材料。5、工信部审核并确定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产业政策科 2967629
(六) 事项名称:绿色制造名单 (绿色工厂、绿色设
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荣誉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1 、绿色工厂。以《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36132-2018 ) 以及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为标准,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
水平和基准水平 ( 2021 年版) 》(发改产业〔2021 〕1609 号 )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2022 年版) 》 (发改运行〔2022 〕559 号 ) 对有关行业 规定的标杆值。未规定能效标杆值的行业,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2、绿色设计产品。选择量大面广、与消费者紧密相关、条件成熟的产品,应用产品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 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采用高性能、轻量化、绿色环保的新材料,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 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每年工信部公布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 )
3、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 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4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重点组织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
5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 (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
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申报流程:1 、企业自愿申报。2 、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上报。3 、工信部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4 、工信部公布认定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绿色发展科 2967538
( 七 ) 事项名称: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荣誉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 300 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2、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 150 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3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
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 5 家以上。4 、获得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5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 20% ;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6 、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 80%以上。7 、满足《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 工信部企业〔2017 〕156 号 ) 关于服务功能的要求。
申报流程:1 、示范平台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 向注册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2、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至工信部。3 、工信部对申报的示范平台进行评审、公示,对评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平台授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非公有制经济 ( 中小企业) 发展科 2076897
(八 )事项名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
地
荣誉层级: 国家级
申报条件:1 、基本条件。 ( 1 ) 经省级工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 ( 示范) 基地。 ( 2 )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 ,基地成立时间 3年以上。 ( 3 ) 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 80 家以上,从业人员 1500 人以上。( 4 ) 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 于 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 3 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 5 家。 ( 5 ) 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 20%。
2 、运营条件。( 1 ) 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 2 ) 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 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 (3 ) 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 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
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
3、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具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工信部企业〔2016 〕194号 )要求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且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申报流程:1 、示范基地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 向注册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2、省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至工信部。3 、工信部对申报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公示,对评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授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创新创业指导科 2076897
(一 )事项名称: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示范企业。 ( 1 ) 在山东省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环保信用红标黄标企业不得参与申报。 ( 2 ) 坚持专业化发展。企
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 3 年及以上。 ( 3 ) 市场份额全国领先。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 且全省第1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 位或10 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 4) 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 5 ) 质量效益高。企业产品质量精良, 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和品牌战略,国内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 6 ) 经济效益好。企业近三年年销售收入 4亿元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年销售收入 1 亿元以上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年销 售收入不足 4 亿元也可以申报。 ( 7 ) 申请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的,要求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 70%以上。
2、示范产品。基本条件同上,对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作要求。
申报流程:1 、企业自愿申报。2 、市县工信部门逐级
审核,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3 、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4 、省工信厅公布认定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产业政策科 2967629
( 二 ) 事项名称: 省级绿色工厂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 条 件 : 1 、 以 《 绿 色 工 厂 评 价 通 则 》( GB/T36132-2018 ) 以及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为标准,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对水泥、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2 、应为省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 、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4 、近 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 (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 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申报流程:1 、企业自愿申报。2 、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上报。3 、省工信厅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4 、省工信厅公布认定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绿色发展科 2967538
( 三) 事项名称: 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申请企业条件。( 1 )在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企业生产的食品。 ( 2 )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正常运营 5 年以上 (含 5 年,下同) ,近 3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 ,税收增长达到 3%以上。 ( 3 ) 品牌知名度高。拥有自主品牌和注册商标,品牌价值或影响力稳定并逐步上升。 ( 4 ) 科技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效突出,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 2%以上。 ( 5 ) 管理水平高。 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体系(包括专项 HACCP 体系,如乳制品 HACCP体系) 认证证书,并覆盖所申请产品。 ( 6 ) 安全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环保和食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近 3 年内没有发生过重 大安全生产、环保和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失信
事件。
2 、产品申报条件。 ( 1 ) 市场优势明显。所申报产品为同一品类(不超出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的品种范围 ) ,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优势。近 3 年销售收入基本稳定在 1000 万元以上。 ( 2 ) 地域特色突出。有特色原料生产基地,产品能体现地域特色。 ( 3 )工艺技术水平高。 采用绿色加工、低碳制造和品质控制等现代食品制造技术,加工技术和机械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4 ) 产品质量好。在自有生产车间加工制造食品,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 5 )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健全。采用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实行全程追溯管理,按照规定应用山东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申报流程:1、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开展申报工作。2、市工信局通知各县( 市、区 ) 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 业申报。3 、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省工信厅。4 、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公布名单,在厅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予以认定公布。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消费品产业科 2076899
( 四 )事项名称: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聚区( 企
业申报省级特色优势食品产业基地)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目标明确,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发展边界清晰,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加快形成“产业+配套、平台+生态、技术+赋能”发展新模式。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美誉度。2 、产业规模大、经济实力强,产业集聚度较高,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供应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好。龙头骨干企业带动能力强,加快培植形成具有“链主”地位的领航型企业。基地产业链企业及配套企业在 5 户以 上,年营业收入达到 15 亿元以上。对营业收入居全省同行业第一位或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可适当放宽条件。3 、科技创新能力强、动力足。 区域内 有一批成长性、创新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突出,拥有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发明专利等。拥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平台型企业,具有引领行业发展的创新能力和动力。骨干企业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具有自主创新
强劲动力。同时,聚焦领军企业、产业链薄弱环节、公共服务薄弱环节等领域,积极谋划、建设和储备产业项 目,增强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和动力。4 、品牌影响力大并持续提升。主要产品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获得业界认可度高的国内、国际大奖,在国际、国内市场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市场基础。聚集区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保护意识强,多项产品列入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注重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或公共品牌。区域内企业建立并持续改进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诚信体系、品牌建设体系不断完善。5 、加快推进数字经济赋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食品产业升级。龙头骨干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仓储物流、营销服务和品牌评价等环节信息化应用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积极开展食品行业运行监测分析,为食品产业安全提供数据支撑。拥有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标杆企业或数字化转型标杆推广项 目,基地达到 1 个 (含 1 个) 以上。6 、健全培育管理体系。 当地党委、政府列为重点 支持发展产业,建立产业推进发展机构,制定并实施产业生态培育发展规划,出台务实、管用的扶持政策、保障措施。区域内基础条件良好,拥有教育培训、智库咨询、科
技创新、质量检测、环境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等共享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发展产教融合事业,培育产教融合企业达到 1 家以上。7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绿色、低碳、 节能、环保的要求,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保安全责任,杜绝重大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现象。近 3 年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等问题。
申报流程:1、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开展申报工作。2、市工信局通知各县( 市、区 ) 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县 市区、镇街及企业申报。3 、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推荐符合条件的集聚区报送省工信厅。4 、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公布名单,在厅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 (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条件) 的,按程序予以认定公布。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消费品产业科 2076899
(五)事项名称: 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2 、重点支持碳纤维、特种尼龙、先进陶瓷、特高压绝缘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聚氨酯、先进铜
合金、石墨烯等 8 条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申报入库。3 、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统计目录》所列新材料范畴或属于 8 条重点产业链。4 、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上年度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②企业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5 、企业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科技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6 、领军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品牌,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7 、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较高。8 、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全员劳动生产率 5项指标增速均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9 、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及税务等有关方面的违规违法情况,信用良好。
申报流程:1、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开展申报工作。2、市工信局通知各县 ( 市、区 ) 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3、经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审核后,市工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省工信厅。4、省工信厅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新材料产业科 2315332
(六)事项名称:山东省新材料创新示范应用项目(平
台)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申报单位应为项 目的建设者及所有者,拥有项目核心技术或与核心技术提供方深度合作,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2 、项 目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示范作用明显。 3、项目生产的新材料产品技术先进。 4 、项 目 已建成,且于 2020 年 10 月后投产。( 2022 年申报条件)
申报流程:1、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开展申报工作。2、市工信局通知各县( 市、区 ) 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 业申报。3 、经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初审后,市工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省工信厅。4 、省工信厅审核并确定名单。
(七)事项名称:山东省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
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智能制造场景、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
间 申请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 ) 在济宁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生产制造企业。( 2 ) 企 业主导产品 (技术)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3) 企业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 已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 ( 4 ) 申报的智能制造场景、数字 化车间、智能工厂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场景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数字化车间满足《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智能工厂满足《智能工厂关键要素》,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5 ) 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技术突破,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和工业软件。 ( 6 ) 通过智能制造实践带动 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实践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易推广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请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 ) 在济宁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
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 2 ) 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为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产品或集成服务,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3 ) 拥有研发设计、集成实施和运维服务专业团队,已经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等。 ( 4 )在某一领域或行业具有专业性、特色化和创新性,在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等方面应拥有自主核心技术。
申报流程: 1 、省工信厅通知开展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工作。2 、市工信局通知县级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3 、经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初审后,市工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省工信厅。4 、省工信厅审核后公示、公告入选企业及项目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装备产业科 2317261
( 八 ) 事项名称: 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在济宁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3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 (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4 、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申报流程: 1 、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https://zjtx.miit.gov.cn/),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2 、县级工信部门对申报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检查等程序后, 向市工信局推荐。3、市工信局对申报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等程序后, 向省工信厅推荐。4 、省工信厅对各市推荐企业进行核查,将符合评价标准的企业公告为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创新创业指导科 2076897
(九)事项名称: 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 1 、在济宁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已被公告为
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 (服务) 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4 、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申报流程:1、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 工 业 和 信息 化 部优 质 中 小 企 业 梯 度 培 育平 台(https:/zjtx.miit.gov.cn/)提出申请。2 、县级工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检查程序后,向市工信局推荐。3、市工信局初审,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4、 省工信厅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工信厅认定为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创新创业指导科 2076897
(十)事项名称: 山东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在济宁市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2 、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涵盖战略新兴产业、新旧动能转换“ 十强”产业和工业“四基” 等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
业、新业态、新模式。具体支持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总体工作部署及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重点,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3 、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 满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 ,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4、成长性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 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 25%;企业上年度营收在 2000 万至 1 亿元,近两年 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 20%;上年度营收在 1亿至 4 亿元 ,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5%;上年度营收在 4 亿以上,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 10% 。5 、创新能力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 1 亿元及以上的 ,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 ( R&D ) 应 持续达到 2.5% ;收入 1 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 度需持续达到 5% 。同时,企业至少拥有发明专利授权 2件,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合计不少于 8 件,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 项。6 、企 业信用指标:由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的综合信用评分,分值不低于 75 分。7 、企业在节能、环保和
安全生产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申报独角兽企业,除满足瞪羚企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企业成立或转型时间不超过 10 年,近两年内最后一轮融资估值大于 10 亿美元,企业信用评分分值大于 85分。
申报流程: 1 、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通过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 http://tdpy.smesd.com.cn/)在线申报,并按照当年通知要求,向企业注册地工信部门报送纸质版材料。2 、县级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市工信局。3 、市工信局对企业审核核实,遴选汇总后推荐至省工信厅。4 、省工信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正式公布山东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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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事项名称: 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
研发中心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 1 、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
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 活动的能力。2 、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1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3 、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4 、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5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6 、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7 、具有市级“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申报流程:1、市工信局根据通知推荐符合条件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并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省工信厅。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评价表 及必要的证明材料。2 、省工信厅委托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3 、省工信厅在受理自评材料之日起 60 个工作 日 内, 向各市工信部门及有关单位通报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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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事项名称: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
台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 200 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合法 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 、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 120 家以上 ,用户满意度在9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3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 5 家以上。4 、获得市级示范平台认定或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5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
的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 20% ;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6 、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5 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 80%以上。 由事业单位、民办非企、社团法人主办,服务业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服务平台,上述条件中,资产总额可放宽至不低于 100 万元,从事为中 小企业服务的专职人员可放宽至不少于 10 人。7、满足《 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 〕4 号 ) 关于服务功能的要求。
申报流程:1 、示范平台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自愿向注册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2 、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3 、省工信厅对申报的示范平台进行评审、公示,对评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平台授予“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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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事项名称: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
范基地
荣誉层级: 省级
申报条件: 1 、经市级工信部门公布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成立时间 2 年以上。基地内中小企业聚集 度高,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具有良好示范引导作用和高成长前景。3 、基地入驻小型微型企业 50 家以上 ,从业人员800 人以上。基地内包含经正式认定的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机构、“专精特新”企业和“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4 、基地内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 3 人,引入或战略合作 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 4 家。5 、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免费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工作量的20% 。6 、符合《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鲁工信发〔2020 〕6 号 ) 要求具备的 创业创新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申报流程:1 、示范基地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 自愿向注册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2 、市县工信部门逐级审
核,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3 、省工信厅评对申报的示范基地进行评审、公示,对评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基地授予“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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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事项名称: 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
荣誉层级:省级
申报条件:1 、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依法履行国际条约和规则。建立完善的企业章程、规章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中坚持照章纳税、诚信守约,有良好的企业法治环境。近 3 年内无质量、安全、环境、公共卫生等重大事故。2 、积极落实国家重大决策及省部署要求。扎实落实“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企业技术改造,主动进行转型升级调整,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明显。3 、构建完善的企业管理创新体系。从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在产业升级、生产、营销、质量、 财务管理、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形成独具特色的管理创新模式 ,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居同行业领先地
位。4 、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在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绩效、缴纳社保费用及“五险一金”
等方面,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真诚履行社会责任。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标志性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围绕制造业领域,兼顾金融、商贸、交通、建筑等其它行业。5 、近 3 年内无质量、安全、环境、公共卫生等重大事故。
申报流程: 1 、申报企业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对照标准准备书面材料并填写申报表,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市工信局。2 、市工信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推荐至省工信厅;3 、省工信厅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经评选、公示等程序后,报省政府审核,审核同意后由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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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事项名称: 济宁市瞪羚企业
荣誉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 1 、依法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纳税、社保及信用状况良
好。2 、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3 、产业领域符合我市战略发展方向,涵盖战略新兴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工业“四基”等领域,聚焦先进制造业“231”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具体支持范围根据工作部署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4 、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 ,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为非上市公司控股 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 上市。5 、成长性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 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 25%;企业上年度营收在 2000 万元至1 亿元 ,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0%;上年度营收在 1 亿元至 4 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 15%;上年度营收在 4 亿元以上, 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 10% 。6 、创新能力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 1 亿元及以上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 ( R&D ) 应持续达到 2.5% ;收入 1 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需持续达到 5% 。同时,企业至少拥有发明专利授权 2 件,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
作权合计不少于 8 件,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 项。7 、企业信用指标: 由独立第三方信用评 级机构对企业进行的综合信用评分,分值不低于 75 分。
申报流程: 1 、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并向企业注册地工信部门报送纸质版材料。2 、县级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市工信局。3 、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形成本年度瞪羚企业名单,评审结束后,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正式公布为“济宁市瞪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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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事项名称: 济宁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荣誉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1 、在济宁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业企业。 2 、主营业务收入 3 亿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 3 亿元以下 的应为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3 、聚焦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 1-2 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 2 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 50%以上。填报的细
分产品分类,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 位或10 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类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如企业近 3 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也可申报。4 、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较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 10 位或全省前 3 位,且市内第1 位。5 、生产技术、工艺国内或省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或省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或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 ,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6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率高于同期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市场前景好。7 、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 3 年以上。8 、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全市“231”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领域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9 、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优先
考虑。10 、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11 、企业 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申报流程:1 、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并向企业注册地工信部门报送纸质版材料。2 、县级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市工信局。3 、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正式公布为“济宁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产业政策科 2967629
( 三 ) 事项名称: 市级绿色工厂
荣誉层级:市级
申报 条 件 : 1 、 以 《 绿 色 工 厂 评 价 通 则 》( GB/T36132-2018 ) 以及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为标准,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对水泥、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2 、应为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在 1 亿元以上。4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 (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 以“信用中国”和“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申报流程:1 、企业自愿申报。2 、县 ( 市、区 ) 工信部门审核上报。3 、市工信局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4 、市工信局公布认定名单。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绿色发展科 2967538
(四 )事项名称:济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荣誉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合法 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 、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 120 家以上 ,用户满意度在9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3 、有固定的经
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 5 家以上。4 、有健 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 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5 、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 80%以上。6 、满足《济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济工信字〔2021 〕6号 ) 关于服务功能的要 求。
申报流程: 1 、服务平台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 自愿向注册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2 、县级工信部门对申报平台进行初审、测评,择优推荐至市工信局。3 、市工信局对申报的服务平台进行评审并公示,对评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平台授予“济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非公有制经济 ( 中小企业) 发展科 2076897
(五)事项名称:济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
地
荣誉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 1 、经县级工信部门推荐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成立时间 2年以上。基地内中小企业聚集度高,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具有良好示范引导作用和高成长前景。3、基地入驻小型微型企业 30 家以上,从业人员 500 人以 上。基地内包含市级以上认定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机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等。4、基地内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 2 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 3 家。5 、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 20% 。6 、符合《济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济工信字〔2021 〕5 号 ) 要求具备的创业创新服务功能并达 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申报流程: 1 、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根据当年通知要
求, 自愿向注册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2 、县级工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各申报基地进行现场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合格者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推荐。3 、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对评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基地授予“济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创新创业指导科 2076897
(六) 事项名称:济宁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
发中心
荣誉层级:市级
申报条件: 1 、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2 、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8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 1 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 8 项以上。3 、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4 、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 120 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 12 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5 、具有比较完
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150 万元。6 、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
申报流程: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市级“一企一技术” 研发中心的推荐申报事项。市级“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市工信局通知要求报送申请材料,推荐符合条件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并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市工信局。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评价表及必 要的证明材料。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科技科 234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