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请问您要咨询什么问题?”
“您好,现在新《公司法》实施了,我想咨询一下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需要怎么修改?”
“您好,这个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登记的存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五年或者已缴足注册资本的,无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1日前登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注册资本缴足。”这是新公司法实施以来,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日前通过电话,耐心为办事群众解答关于新公司法各种疑问的情况。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围绕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市监注字〔2024〕58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市监注字〔2024〕81号)组织商事登记科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对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应把握的重点内容、重点事项逐一解读,对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和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进行深入研究讨论。企业注销登记及信息变更两个“一件事”,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将原来的多头办理优化为“套餐式”服务,精简办事环节、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间,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自7月1号以来,全市已新设企业130家,完成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502件、注销登记“一件事”254件。
下步,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凝聚改革合力,认真落实好新公司法和“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将改革创新举措转化为企业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与便捷,着力打造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让更多企业和办事群众享受到改革措施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