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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5:49:49 点击次数:

根据《2026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公告》规定,现就2026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8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产学研基地)T3楼-511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应聘人员须提前备齐以下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顺序排列: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

2.《2026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笔试准考证》。

3.《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人员登记表》(仅提供原件,与报名时的申报材料一致,本人签名、按手印)。

4.《应聘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仅提供原件,本人签名、按手印)。

5.自大学以来(包括专、本、硕)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打印,带二维码)。

7.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注: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和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加盖所在就业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公章。

已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提供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材料。已经录取为研究生的,应聘人员要写出保证录用后放弃研究生的声明。

8.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考生本人按要求带齐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按顺序排列好,一次性提交。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后,该岗位面试人员仍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不再递补。

递补通知将以电话或邮箱形式告知拟递补人员,拟递补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25日下午17:0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递补人员通讯不畅影响递补的,责任自负。

经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主动告知是否与应聘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未主动告知应回避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面试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明确以上时间节点,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8月24日14:00前将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jngxqwsjk@163.com邮箱,邮件以“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命名,并拨打电话0537-3255630进行告知。

(五)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须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输入错误或者更换的,请及时拨打电话0537-3255630告知。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37-3255630、3255629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附件2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来源: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