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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2019-0138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2019年济宁高新区“慈心一日捐”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25 17:38:49 点击次数:

一、什么是“慈心一日捐”活动

“慈心一日捐”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倡导推动,自2004年起在全省每年开展的慈善捐赠活动。活动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公开透明的原则,倡导个人捐赠1天以上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除职工个人捐赠外,倡导盈利单位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可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同时,鼓励大中小企业普遍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倡导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居民家庭和个人认捐慈善微基金,在街道、村居(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慈心一日捐”活动为社会各界搭建了关爱他人、奉献爱心的平台,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成为我区慈善募捐的品牌项目,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什么是慈善冠名基金、慈善微基金

慈善冠名基金是专门为慈善事业而设立的一种基金,是慈善机构依法向社会募集基金的有效形式之一,是指热心于慈善事业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家或其他个人)通过与慈善总会组织签订协议的方式,自愿认捐设立一定母本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以捐赠人的称谓和救助项目名称命名的基金。基金全额留在认捐单位,每年按不低于本金的6%捐赠,用于开展慈善救助项目(活动)。

慈善微基金是指公民以个人、家庭、群体名义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通过慈善组织签订捐赠协议方式向社会或受助人无偿捐助钱物或进行费用减免的慈善行为。捐赠人拥有冠名权。基金本金一般在1000元——10万元,首笔捐赠资金一般不少于本金的10%,捐赠时限最长不超过10年,首笔捐赠款到账并签订基金合同即认定基金设立。

三、捐赠对象及捐赠方式

1、捐赠对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家庭和个人。

2、捐赠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捐助慈善事业:一是直接进行现金捐赠;二是与各级慈善组织签订合同认捐慈善冠名基金或微基金,以基金本金的一定比例逐年捐赠的方式支持慈善事业;三是捐赠新品适用物资,经市慈善总会捐赠物资评估定价委员会认证,所捐赠物资折算的价款作为捐赠款;四是根据慈善组织设定的慈善救助项目,通过定向捐赠现金或认捐项目基金的形式直接参与慈善捐助,支持特定困难群体救助项目开展或结对资助特定困难群体、家庭或个人。

四、募集资金的接收、管理与使用

募集资金由区慈善分会和街道慈善工作站分别负责接收。除定向捐赠资金外,2019年“慈心一日捐”募集资金全部纳入“慈心一日捐”扶贫专户并用于扶贫脱贫,依托朝阳助学、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夕阳助老、牵手关爱行动等慈善救助项目实施。对慈善冠名基金和慈善微基金捐赠资金,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和慈善救助工作实际管理使用。捐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文字链接】:济宁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信息员  
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