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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0-10125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2-1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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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济宁高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14 17:00:38 点击次数: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省2019年9月—11月期间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排查和优化工作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控量减污、统筹兼顾”的总体要求,起草了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并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4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正,2015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17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2018年);

(五)《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

(六)《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2018年);

(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

(八)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要举措

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清理代替治理,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文件链接】济高新管办发〔2020〕2号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图文解读】《济宁高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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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