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20-10125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0-02-1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省2019年9月—11月期间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排查和优化工作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控量减污、统筹兼顾”的总体要求,起草了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并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4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正,2015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17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2018年);
(五)《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
(六)《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2018年);
(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
(八)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要举措
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清理代替治理,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文件链接】济高新管办发〔2020〕2号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图文解读】《济宁高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方案》的通知
【领导干部解读】【领导干部解读】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宁高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