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20-1068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领导干部解读 |
《济宁高新区加快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同意,于2020年3月26日正式印发。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济宁高新区加快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 政策背景
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更好地发挥技术标准在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我区在2016年启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并于2017年12月获批示范区试点建设。试点批复以来,按照国标委下达的试点建设指标,充分发挥高新区政策、科技、人才优势,以标准化工作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目标,围绕高新区重点产业,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全面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前期示范区创建基础上,为加快推进试点建设,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方案初稿,并进一步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方案汇报稿,经区管委会同意,于2020年3月26日正式印发。
二、 决策依据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标委办工二〔2017〕233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国标委工二〔2010〕29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指导意见》。
三、 出台目的
该文件的出台,主要是围绕国标委下达的试点创建指标及考核验收标准,细化工作方案,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合力,加快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建设。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全面提升济宁高新区标准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四、重要举措
充分发挥济宁高新区的政策、科技、人才优势,以标准化工作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立起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标准化综合协调推进机制,健全完善激励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标准化政策措施,形成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和自主创新技术融入标准的机制,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及先进标准,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1.建立标准化试点领导小组和标准化联席会议机制。
2.出台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标准化政策措施。
3.推动园区内80%以上重点企业建立“研发、标准、产业化同步机制”和“自主创新技术、知识产权和标准相结合机制”。
4.推动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体系。
5.推动10家企业引入知识管理、创新管理体系。
6.20家龙头企业成为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委员。
7.重点产品主要工业产品80%以上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8.培养100名既懂业务又熟悉标准化知识的复合型专家。
9.强化标准实施的信息反馈,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搜集和分析,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
10.建立完善工程机械、纺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打造集群品牌,建立团体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2-3个团体标准化机构,制定10项以上团体标准并成功应用实施。
11.推动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
12.提出2项自主创新国际标准提案。
13.选定5个重点产业主导或参与80项国家、行业、团体自主创新技术标准制修订,并成功推动标准的应用实施。
14.建立综合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重点产业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5.建立园区人才培训平台和技术标准专家库,培训300名以上标准化工程师。
16.建立面向中小企业标准化服务体系。
【文件连接】济高新管发〔2020〕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加快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