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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0-09111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济高新管发
成文日期: 2020-06-28 失效日期: 2023-07-31
有效性: 失效

济高新管发〔2020〕10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10:33:27 点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各企业:

《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扩大技改有效投资,以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推动传统工业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制定如下支持政策意见: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符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等产业政策鼓励类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重点行业“机器换人”项目、关键高危岗位“机器换人”示范项目,以及采用市内生产的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系统、特种机器人改造提升技术工艺的企业。

(二)支持提高装备水平。鼓励企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

(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实施资源能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等技术改造;支持高效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和产品装备产业化。

(四)鼓励优化产品结构。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前沿技术,加快装备升级改造,改进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提高新产品贡献率,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五)支持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和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四化”范畴的技术改造项目。

(六)促进安全生产。实施安全产业工业产品、生产工艺和装备的技术改造,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危险品生产储运设备设施等技术装备的升级换代。

(七)促进集群集聚发展。鼓励各属地园区主动承接产业、技术转移,突出发展主导产业,带动上下游产业,促进产业链延伸与完善,形成产业集群。

二、支持范围

(一)在济宁高新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支持领域及方向,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强、经济带动大、市场前景好。

(三)申报项目已在工信部门进行了技改备案(核准),环评、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完备。

(四)申报项目必须纳入政府统计范围,即纳入统计部门的当期在建技改项目库。

(五)已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技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三、支持标准

(一)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工业企业,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技改投资统计的,按项目年度实际完成设备购置投资额度分级进行奖补(设备投资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设备投资500万元-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的,按年度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不含税,下同)的3%给予补助;设备投资额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按年度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3.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二)技改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以设备购置发票数额为准,计算起止期限为年度8月1日—次年度7月31日。

本意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文字版】济高新管发〔2020〕10号(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PDF版】济高新管发〔2020〕10号(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文字解读】【文字解读】《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的实施意见》

【图文解读】 【图文解读】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的实施意见

【领导干部解读】【领导干部解读】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王进解读《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的实施意见》

【意见征集】《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的公告

【结果反馈】《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行动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情况反馈报告



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