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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0-102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济高新管发〔2020〕11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13 14:46:45 点击次数:



一、政策背景

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全球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西方社会乃至整个世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的价值观念多元化、需求多样化,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明显增强。时代的变化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必须更加灵活,更加高效,更加具有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更多地让公众参与公共社会管理。但是,传统公共管理体制僵化、官僚色彩浓厚,具有使行政机构规模和公共预算总额产生最大化的倾向,导致高成本、低效率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各国普遍面临政府着开支过大、经济停滞、财政危机严重、福利制度走入困境、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的不满越来越强烈等问题。在此背景下,西方国家纷纷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旷日持久的“新公共管理”或“再造政府”运动。虽然各国改革的内容、方式不尽相同,但目标大体一致,就是创造一个高效、廉洁、责任的政府。其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既是各国政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政府改革的重要工具。

二、决策依据

2011年,国务院建立了政府绩效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选择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改革试点;财政部连续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和《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置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对绩效评价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12年9月21日,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颁布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提出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2018年9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标志着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根据这一文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这说明,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仅是现代预算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乃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组成部分。

三、出台目的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因此可以说,绩效导向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预算管理改革的主要方向。

四、评分措施

(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构建效益财政

按照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要运用的目标要求,一是在年度预算的编制过程中,部门单位要根据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及工作重点,制定绩效目标,并按照绩效目标细化项目内容;财政部门要加大审核力度,选择部分项目开展事前评估试点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安排项目经费预算,逐步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逐步扩大项目绩效监控范围。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结果应用机制

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为突破口,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一是促进预算管理。建立完善绩效报告机制、反馈整改机制以及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二是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绩效监控、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范围,实现绩效信息在本部门内部的全面公开;扩大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的范围,选取部分党委政府重视,民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对项目的绩效评价全过程进行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施结果奖惩。建立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和结果通报约谈制度,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扬和激励;研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地区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作为评价地区和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


【文件链接】济高新管发〔2020〕11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