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21-0046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一、 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文件的协调性、时效性、针对性,更好发挥文件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58号)要求,管委会对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印发的文件(不含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
二、工作措施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牵头起草部门(单位)根据党政办公室提供的清理目录,对内容交叉、相互矛盾、缺少衔接协调,滞后于实践发展,内容难以操作和落实,上位文件已作出修改、下位文件未及时进行相应修改的文件,作出相关清理决定。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党政办公室 | 解读人:王国庆 | 联系方式:0537-3255021。
【政策文件】济高新管办发〔2021〕1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图文解读】【图文解读】济高新管办发〔2021〕1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音频解读】【音频解读】济高新管办发〔2021〕1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