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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2-03244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济高新管办字
成文日期: 2022-12-3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高新管办字〔2022〕24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14:52:0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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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各区管国有企业:

《济宁高新区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高新区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预制菜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是推进“菜篮子”工程提质增效的新业态,是农民“接二连三”增收致富的新渠道,对促进创业就业、消费升级和乡村产业振兴具有积极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大食物观,抢抓预制菜发展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建设优质原料供应基地。鼓励引导预制菜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联合共建一批果菜菌种植示范产业园、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支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加大“济宁礼飨”品牌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力度,统筹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责任部门: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牵头,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

二、支持企业提质增量。鼓励预制菜加工企业通过提质增量,实现企业综合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提升、产业融合度提升、带动能力提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名录系统的预制菜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贷款贴息额度奖励。对年营业收入10亿元—50亿元且年营收增幅达到10%(含)以上、年营业收入1亿元—10亿元且年营收增幅达到20%(含)以上、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1亿元且年营收增幅达到30%(含)以上的预制菜企业,依据具体增长幅度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8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统计工作处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

三、支持新上项目建设。对新上预制菜产业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区外引进项目、现有企业增加投资项目),新上总投资额超1亿元、投资强度超300万元/亩的,优先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强化土地等要素资源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纳入各级政策支持。将预制菜产业招商列为农业产业招商的重要方向,瞄准国际国内食品加工、餐饮龙头企业,精准招引预制菜产业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积极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预制菜产业招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成功引荐预制菜加工企业在我区签约落地的关键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和形式按照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执行。〔责任部门:投资促进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

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从高新区外整体新迁入的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并推荐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的,给予申报单位申报工作的财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牵头,财政金融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

五、支持创新服务平台。推动预制菜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深度合作,共同开展预制菜全产业链研究。对新获批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按照市级补助标准的1:1配套给予经费补助。“中字头、国字号”知名高校院所在我区建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科创园区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签订共建协议,对其建设运营给予支持。高校院所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研究院、产业基地以及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

六、支持企业上市交易。鼓励支持区内预制菜企业上市挂牌,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具体奖励办法和形式按照济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的意见执行。〔责任部门:财政金融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

七、强化人才创新支撑。鼓励申报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并通过市级资格审查的,给予申报单位申报工作负责人1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省级资格审查的,给予申报单位申报工作负责人2万元一次性奖励,单项申报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申报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并通过市级资格审查的,给予申报单位申报工作负责人1万元一次性奖励。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对重点人才(团队)及其创办的企业或承担的项目实施跟踪关注,围绕企业或项目的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内容对人才(团队)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优秀的,授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称号,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部门: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牵头,科技创新局、财政金融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

八、强化产业质量监管。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预制菜产品相关质量标准,对主导、主持预制菜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加强预制菜产业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定期组织检测机构开展抽检,筑牢预制菜食品安全底线。〔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含城乡统筹发展)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

九、支持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引导预制菜生产企业与冷链仓储物流企业积极对接合作,积极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构建以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为主渠道的预制菜流通体系。鼓励支持仓储冷链企业研发预制菜专用装备,培育一批跨区域的预制菜仓储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与中央厨房、预制菜企业有订单合作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先享受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政策扶持。〔责任部门: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交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

十、强化产业品牌培育。鼓励预制菜企业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预制菜企业创建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支持鼓励区内烹饪餐饮饭店等行业协会组织开展预制菜产品研发和展示推广活动,支持企业加大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推广力度。对企业参加国家部委或省、市政府统一组织的预制菜专题展示展览会的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责任部门: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负责落实〕

本政策措施如遇中央、省、市、区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本政策与现行政策有交叉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单个企业(人员)同时享受两条以上奖补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补。

附件:济宁高新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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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